業主:收費前未征求大家意見物業:業主委員會已同意收費
  社區:將組織雙方溝通協商
  本報訊(記者 聶映榮 實習生 鄭月)近日,芙蓉區東岸梅園小區的物業公司突然要求收取停車費,而此前,業主在小區內停車是免費的。業主對此很不滿:“都沒有征求大家意見,說收費就收費,這怎麼行?”當地社區居委會表示,將儘快組織物業公司與業主們協商。
  業主:未征求大家意見突然收停車費
  東岸梅園小區屬於拆遷安置小區,小區業主謝女士說,他們搬到這個小區已有一年多了,車停在小區內一直都是免費的。但最近物業公司突然要對業主收取停車費,地上停車位每月60元,地下停車位每月100元。“之前都沒聽說要收費,也沒征求我們的意見。”
  另一位業主陳女士說,當年拆遷安置過來時,合同上標明,他們每人擁有5平方米的非住宅房屋,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購買,其經營收入作為新社區的物業管理費用支出,而業主可以免繳40年的物業費,“現在突然要我們交停車費,我覺得很不合理。我們的非住宅房屋一直沒分到個人手裡,那些經營收入完全可以抵消停車費,如果把非住宅房屋退給我們,我們也願意交停車費。”
  物業:投入人力財力,應該收費
  “物業管理費並不包含停車費。”長沙嘉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東岸梅園服務中心主任符少宏說,這個小區靠近東岸建材市場,以前因為小區停車場免費,很多外來車輛擠了進來,導致車位緊張,消防通道經常被占,“收停車費也是希望遏制這種現象。”
  他說,停車費價格已由物價部門審批通過。物業公司在停車場安裝監控設備,並投入安保人員負責看管,如果車輛發生刮擦、損壞或丟失,物業公司將與第三方權威機構共同承擔。符少宏說:“投入這麼多人力財力,收費完全合理,而且業主委員會都同意收停車費。”
  記者看到,張貼在小區內的《關於實施東岸梅園停車收費規範管理的通知》上面蓋有東岸街道東宜社區居委會、東岸梅園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章印。東岸梅園小區業主委員會副主任湛建偉告訴記者,業主委員會確實已經同意收取停車費,“我們叫了樓棟長和部分業主代表,和物業等部門開了多次會議。”
  然而,眾多業主認為,業主委員會並沒有為業主考慮,也沒有征求大多數業主的意見。
  社區:將組織物業和業主溝通協商
  記者來到芙蓉區東岸街道東宜社區居委會,社區負責人李慧說,按照《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》(長政發〔2008〕30號),村民拆遷安置之後,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建築面積每人5平方米購買非住宅房屋,其經營收入作為新社區的物業管理費用支出。“按照規定,這5平方米的非住宅房屋不會分發下去,而是直接將經營收入抵消物業費。這麼多人,分發也不現實。”李慧表示,社區將會儘快組織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進行溝通協商。
  (線索提供人王先生獲二等獎)  (原標題:物業突然收停車費業主質疑程序不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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